| 刚性屋面维修规定-刚性防水屋面翻修规定 |
| 欣田技术部 2008-0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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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性防水屋面翻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当屋面结构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时,宜采用在原防水层上增设一道刚性防水层的方法进行屋面翻修。翻修时应先清除原防水层表面损坏部分,按本规程的有关嫉对渗漏的节点等部位进行维修后,再新增设一道刚性防水层,刚性防水材料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做法应符合国家«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⑵ 再原刚性防水层上增设柔性防水层进行翻修时,应先清除原防水层表面损坏部分,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渗漏的节点等部位进行维修后,再铺设柔性防水层,其做法应符合国家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⑶ 原刚性防水层全部铲除重做刚性防水层时,应将屋面基层清理干净,并宜在屋面预制板缝等屋页节点及裂缝部位按本规程规定进行防水处理后,再按国家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重做刚性防水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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